案件移送到检察院,是不是一定要坐牢
案件移送到检察院,是不是一定要坐牢

案件移送到检察院,是刑事案件的第二个阶段。如果案件已到检察院阶段,是不是一定会坐牢呢?
答案是不一定。
有的案件,比如涉嫌诈骗罪,检察院审查后发现不是刑事案件,而是民事案件。这样,案件到检察院阶段就终结了,根本不会坐牢。
有的案件,检察院审核查后发现犯罪情节轻微,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,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有的案件审查后发现具有:“据以定案的证据存在疑问、无法查证属实的;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;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;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而无法排除的。”情形的,即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起诉的,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还有些案件,到了检察院阶段,对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变更为取保候审;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愿意退赃退赔等,是对犯罪嫌疑人减轻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的先兆。
